”
李耀看着看着,不禁笑出了声,“这就是赵凯和余新争论的那个什么富二代班长也不知道是学生会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写法,好生硬的冲突,简直是没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创造矛盾!”
这句话说完,他再次愣住。
“我刚才说什么?”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说‘疯狗’赫连烈?没错,我是这么说的,赫连烈的外号是叫‘疯狗’没错,我不会记错!”
不知道为什么,李耀对书里的赫连烈这个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书登场的第一个反派,就算是小喽啰级别,李耀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外号记错。
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出场开始,作者都压根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点儿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出一股内疚和钦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巴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物,是小说家胡编乱造出来的,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总之,不知道怎么说,感觉还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修真四万年》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网络小说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深爱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头,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网络小说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小说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物和情节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部分情节都这么眼熟。”
李耀重重点头,“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进,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勃!
这些什么鬼网络小说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看书软件也干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