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的嘴张得大大的,都能塞进一整个馒头了,这样的比法,非但闻所未闻,甚至想都想不到,这刘毅的脑洞实在是突破了天际,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愣了半天,刘裕才长叹一声:“那阿寿就真的去日马蜂窝了?”
向靖点了点头:“本来刘毅身边的那个何无忌何参军还劝了一下,说这样会出人命的,比武夺帅,都是袍泽,犯不着这么狠,但刘毅却说战场之上处处要命,若是平时就舍不得命,战场之上也只能是软蛋怂包,怎么配当幢主呢?”
刘裕冷笑道:“我太了解刘毅了,这家伙很会激将,阿寿落进他的套了,他自己绝不会去日那个马蜂窝,但阿寿给他这一激,一定会去,要是阿寿真的死了,那这个幢主,岂不就是他刘毅的了?”
向靖双眼一亮,讶道:“哎呀,这点我们怎么没想到。当时都光顾着看他们比试了。刘毅身后的一帮人就跟着起哄,阿寿给这么一激,就答应了下来。”
刘裕叹了口气:“于是刘毅他们就找了个有马蜂的马蜂窝,让阿寿先去日了?”
向靖点了点头:“阿寿也是太直了,喝了一坛子烈酒,借着酒劲就真的掏出那活儿去日了,那里面可是有两个好大的马蜂啊,我看了都害怕,结果他还真的连日了十几下,然后口吐鲜血,就这么晕了过去,下面那活儿已经给叮得肿得不成形了,直接卡在里面,我们后来还是拿刀子把那马蜂窝剖了,那两个大马蜂还叮在他那玩意上面呢,要不是三不要命地上去捏死了两个马蜂,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蹬腿啦。”
刘裕怒目圆睁,狠狠地一挥拳:“刘希乐,你他娘的太过分了,不就争个幢主吗,犯得着这样把同袍兄弟往死里害?”
向靖咬了咬牙:“那刘毅看到这个,却是哈哈一笑,说什么阿寿果然是真汉子,他自愧不如,甘拜下风,这个幢主,就让给他了。”
刘裕气得满脸通红:“人的命都快没了,要这个幢主有卵用啊。阿寿就是太实诚了,要是我在,绝不至于这样!”
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肉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
刘敬宣的那命根子给两个大马蜂直接叮了,连取都取不出来,可见受创有多严重,而蜂毒是如此地猛烈,不开刀放脓是不可能治好的,只是他伤在命根之处,在这个地方几乎不能动刀,除非刘敬宣年纪轻轻就想当太监,若不动刀,只怕这条命就真的要交代了。
刘裕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再去恨刘毅的阴险,他沉声道:“现在怎么样了,医师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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