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正在护着一个穿着橘红色囚衣的人下车。
路克没吭声,只是一手挂上警徽,一手从腋下掏出了格洛克,快速逼近这三人。
囚车的位置距离街口还有三十多米,中间还有很多车辆和行人,干扰他的注意力,这也是之前他没在第一时间察觉异常的原因。
但即便现在,路克也只是用普通人快速小跑的速度在接近。
与此同时,在他左侧也有两个人持枪向歹徒逼近。
那是哈里森和他的手下。
这名手下路克也认识,就是被他抢了送汉堡任务的SWAT队员吉姆。
路克这时还落在这两人身后。
他的车开过头,这两位却刚好车到街口,就听见了枪声。
两位SWAT对枪声同样敏感,立刻就停车靠了过来,抢到了路克前面。
终于,哈里森开口大喊了一声:“警察,不许动!”
几乎在喊出这话同时,他和队员吉姆就开枪了。
这就是SWAT的程序正确,反正他们发出了警告,对方还持枪拒不投降,打死活该。
蓄势待发的哈里森几乎是在持枪匪徒转身的瞬间,就打中了一人。
哈里森才经过急速奔跑,就要射击正在奔跑移动的匪徒,还要顾及行人,目标距离也超过了十米,能瞬间放倒一人,枪法堪称优秀。
大多数警察拿手枪,想击中十米外的匪徒,都需要一定时间调整和瞄准。
急停开枪命中目标,类似于篮球里的急停跳投,是一种相当专业的技术活。
而且路克看得很清楚,吉姆射空的那一枪并不是自身精准度问题,而是开枪时一名匪徒恰巧侧移了身体,走运地躲开了这一枪。
伴随着两人开火,对面的匪徒也终于不再躲躲藏藏。
黑色SUV下来的四名匪徒宽大的黑色衬衣一撩,两把UZI,两把MP5就亮了出来。
哈里森和吉姆齐齐往路边的车后躲。
人家那可是全自动武器,火力爆发起来凶猛的很。
啪!啪!啪!
砰砰!砰砰!
枪声响起,却不如哈里森两人预料中那般密集,而且……这方向怎么在他们右前方和身后?
两人背心冒汗,一右一后地看去。
哈里森刚好和路克侧过来的视线对了个正着,他正在对两人比着手势。
吉姆扭头看向后面,却发现赛琳娜正放下开火完毕的M4A1,猫腰前进,胸前垂下的警徽很是显眼。
WTH!?哈里森和吉姆心中都飘过这句话。
路克那手势是在告诉哈里森,一切完事,让他们跟上去检查。
那五名匪徒也确实一枪未发就扑了街。
路克开枪击倒的是逃过吉姆射击的那人,然后是后面靠近他这一侧的两名黑衣匪徒。
两名处于路左侧的黑衣匪徒,在路克开枪时刚好经过一辆小货车,脱离了他的视线。
赛琳娜和他配合默契,在街口就直接移动到了左侧,形成了交叉射界。
在路克开枪吸引对方注意力时,她果断开枪,击倒左侧两人。
哈里森这边一眼就认出了路克两人,心中大定,飞快探头看了一眼,立刻起身持枪逼近。